发文字号:
凤政〔2018〕49号
发文机关:
凤泉区人民政府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28日
成文时间:
2018年05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凤政〔2018〕49号凤泉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委派新乡市凤泽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的通知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18-05-28 11:52 浏览量:

  凤政〔2018〕49号

  凤泉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委派新乡市凤泽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的通知

新乡市凤泽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完善新乡市凤泽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凤泉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委派你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调整后的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名单如下:

  董事会由三人组成。委派文仲华、刘晓辉、高雪梅等三位同志担任新乡市凤泽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其中文仲华同志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监事会由五人组成。委派李广亮、刘华、白玲燕等三位同志担任新乡市凤泽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其中李广亮同志担任监事会主席,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你公司应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两名职工代表出任监事。

  自即日起,耿传花、林琳、刘巧霞、赵继新、郭敬等同志不再担任你公司监事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

  特此通知。

  凤泉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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