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宏润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三百吨热塑性弹性体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16-05-13 09:55 浏览量:
              新乡市凤泉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新乡市宏润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三百吨热塑性弹性体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新乡市宏润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新乡市宏润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三百吨热塑性弹性体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结论,原则批准该《报告表》,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措施建设。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投资,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成运营时,外排污染物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
  2、废气: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加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通过15米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加强通风。确保废气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的要求。
  3、固废: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废包装纸集中收集外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高噪声设备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由凤泉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监管。
  六、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如项目逾期开工建设,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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