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河南聚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回收150台报废农业机械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5-07-04 14:52 浏览量:

关于拟对河南聚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回收150台报废农业机械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联系电话:0373-3918111

       通讯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北街122号(邮编4530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聚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河南聚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回收150台报废农业机械项目

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大块村新秀路501

河南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聚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河南聚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企业拟投资5000万元建设年回收150台报废农业机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回收拆解农业机械150台(包括自走式玉米收割机30台,自走式稻麦收割机30台,播种机45台,旋耕机45台)。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报废农机入厂-预处理(信息登记-拆除蓄电池-废油液排出)-总成拆解(拆除箱体-总成拆解)-机体拆解(机架解体-切割-拆解产物分类贮存)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大块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废气:抽油泵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密闭负压管道收集、废油液排出工序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危废贮存库废气经密闭负压管道收集,收集后三股废气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废气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0kg/h15m高排气筒)的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涉VOCs企业NMHC有组织排放浓度30mg/m3的限值要求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其他企业非甲烷总烃80mg/m370%去除效率)的限值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15m高排气筒)的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的标准限值与《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涉PM企业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10mg/m3的限值要求。

固废: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执行。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和室内布置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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