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区城市公共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19-03-07 10:53 浏览量:
新乡市凤泉区城市公共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
(第二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召开新乡市凤泉区城市公共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3月 28日上午9时
地点:新乡化纤白鹭宾馆一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10名:张宏珍 张玉梅 耿高云 马维萍 李改英 王瑞霞 李吉明 孙志景 周荣淸 徐文华。
2.经营者2名:李吉东 孙爱香。
3.专家2名:王学河 刘高潮 。
4.其他参加人7名:李 欣 卢乃瑞 张国利 庞智华 高佳杰 翟马加留 张利斌
三、听证人
刘新文 周玉新 卯姝洁 葛新霞 宋树河 邓新忠
四、定价听证方案要点
依据定价成本,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调整方案:
方案一: 供水企业净资产利润率设定为8%。第一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144立方米(含)以内,到户价格每立方米2.20元;第二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在144立方米以上、240立方米(含)以下,到户价格每立方米3.30元;第三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240立方米以上,到户价格每立方米6.60元。合表用户在第一阶梯水价基础上每立方米加收0.1元。
方案二:供水企业净资产利润率设定为10%。 第一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144立方米(含)以内,到户价格每立方米2.30元;第二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在144立方米以上、240立方米(含)以下,到户价格每立方米3.50元;第三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240立方米以上,到户价格每立方米6.90元。合表用户在第一阶梯水价基础上每立方米加收0.1元。
新乡市凤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 3月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