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脱贫攻坚“一揽子”保险项目 承保机构资格预审公告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18-11-20 10:10 浏览量:
凤泉区脱贫攻坚“一揽子”保险项目
承保机构资格预审公告
凤泉区脱贫攻坚“一揽子”保险项目由凤泉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授权凤泉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现拟进行本项目保险机构承保资格预审,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保险机构报名,递交相关资格文件。
一、项目名称 凤泉区脱贫攻坚“一揽子”保险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一)项目内容
1、实施险种
(1)医疗扶贫再保险。(2)农业保险。(3)贷款保证保险。
2、保险对象
凤泉区所辖区域内所有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对建档立卡户、带贫新农主体、带贫企业等。
3、保险期限
本项目下的承保服务期限暂定一年(2019年)。
(二)资金来源
中省、市、区财政专项资金。
三、承保资格要求
(一)机构网络:在凤泉区具有分支机构。在农村基层(乡、镇)具有服务站点,能够深入农村基层提供服务。(提供县级机构营业执照、部门设立的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专业能力:具备同时提供医疗扶贫再保险、农业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险种在内的“一揽子”保险服务保障能力,具备专门的农业保险、健康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相关技术人员,内设机构健全。(提供农险机构定员批复和相关用人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风险管控。具备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本实力、完善的内控制度、稳健的风险应对方案和再保险安排。
(四)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完善,能够实现农业保险、医疗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损益,满足信息统计报送需求。(提供相关系统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国家及河南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评审条件
(一)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金〔2017〕28号)及《新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发挥财政职能 引入保险机制 撬动金融资本 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7〕110号)文件要求,具有符合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农业保险、健康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经营条件,具有经保险监管部门备案或审批的符合“一揽子”保险险种产品。(提供相关险种在保监会备案的回执复印件)
(二)申报保险公司省公司对其在县(市)分机构执行“一揽子”保险(新政办〔2017〕110号)文件明确的险种及条件的执行承诺函。(提供申报公司省公司的承诺函原件)
(三)2015年以来,没有在新乡市辖区内发生套取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被省级及以上保监部门通报的。(申报人须同时提供省保监会出具的查询证明材料)
以上三项条件实行一票否决,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即否决,不能参加资格评审。
五、资格文件递交时间
2018年11月23日至2018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六、资格文件接受地点
凤泉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凤泉区财政局农业科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3-3931801
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3-3918197
七、其他
(一)资格文件一式十套,制作规格A4,胶装;
(二)资格文件中提供的所有盖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相关证件如有变更、延期等情况,材料需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或不清晰的,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保险机构自行承担;
(三)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备查;
(四)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文件,不予受理;
(五)评审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凤泉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凤泉区财政局
2018.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