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对2017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反馈意见的通知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18-05-08 16:11 浏览量:

  新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新政教督办〔2018〕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十三五”期间加强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新政办〔2017〕4号)要求,新乡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组于3月20日至30日对各县(市)、区2017年教育工作进行了综合性督导评估,现将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印发给你们,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教育工作

  请各县(市)、区政府以此次督政为契机,对2017年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与经验不断发扬光大,继续认真履行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责任,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深化教育改革为动力的长效机制,推动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二、切实加强整改工作

  请各县(市)、区政府对于督导反馈的问题与建议要认真分析,逐项研究,统筹安排。各县(市)、区长要亲阅反馈意见通知,签署意见并安排落实,分解整改任务,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与措施,压实职能部门整改责任,确保在5月底前整改到位。

  三、如期上报整改报告

  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认真撰写督政整改报告,连同县(市)、区长签署的反馈意见通知(复印件)于5月底前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存在问题教育经费的整改情况要提交经费拨付凭证复印件,对于经费以外问题的整改情况可分类以文字说明附照片佐证材料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6月上旬对各县(市)、区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导,以整改后的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排序。

   附件:新乡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组关于对各县(市)、区2017年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反馈意见(只发对本县(市)、区督导评估的反馈意见)


  新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