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腾辉汽车配件加工有限公司加气母站及标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17-01-05 16:51 浏览量:
新乡市腾辉汽车配件加工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新乡市腾辉汽车配件加工有限公司加气母站及标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结论,原则批准该《报告表》,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措施建设。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投资,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成运营时,外排污染物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绿化保湿,不得外排。
2、废气: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处置,确保废气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中的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设备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要妥善处置,危险固废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控制。废油、油泥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由凤泉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监管。
六、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如项目逾期开工建设,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新乡市腾辉汽车配件加工有限公司加气母站及标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结论,原则批准该《报告表》,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措施建设。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投资,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成运营时,外排污染物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绿化保湿,不得外排。
2、废气: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处置,确保废气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中的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设备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要妥善处置,危险固废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控制。废油、油泥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由凤泉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监管。
六、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如项目逾期开工建设,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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