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聚诚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塑料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17-01-22 16:39 浏览量:
新乡市聚诚塑料管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新乡市聚诚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塑料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结论,原则批准该《报告表》,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措施建设。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投资,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成运营时,外排污染物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生产用水经循环水池循环利用,不得外排。
2、噪声:设备经采取减振基础、隔声等措施后,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排放要求。
3、固废: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进行控制。袋收尘、车间降尘和切割边角料回用于生产,不合格管材设置一般固废临时堆场,定期出售。
4、废气: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储料槽粉尘由顶部引出一根管道收集粉尘,经同一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确保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要求。聚氯乙烯塑料管生产线挤出工段排气口产生的废气同循环水一同进入循环水池;废气从循环水池逸出,将循环水池密闭并将废气经管道引出至低温等离子体处理设施内经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的排放要求。
四、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医院、学校、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由凤泉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监管。
六、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如项目逾期开工建设,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