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介绍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5-12-31 09:37 浏览量:
机构名称:新乡市凤泉区民政局
局 长:郭淑华
办公地址:凤泉区宝山大道326号
办公电话:0373-391823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主要职责:
(一)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及执法、监督。
(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配合上级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区乡镇及街道办事处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六)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七)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八)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九)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履行法律规定的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有关法定程序事项。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和法人备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颁发、当选证书颁发以及面向社会信用发布基层统计数据等相关政府职能具体事项。
(十一)拟定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推动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实施老年人社会参与,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股、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和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贯彻落实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及执法、监督;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中央、省、市和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区乡(镇)及街道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推进全区婚俗和殡葬改革,参与殡葬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拟订全区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定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推动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实施老年人社会参与,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履行法律规定的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有关法定程序事项。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和法人备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颁发、当选证书颁发以及面向社会信用发布基层统计数据等相关政府职能具体事项;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区民政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