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介绍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5-01-17 10:40 浏览量:
部门名称:新乡市凤泉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人:侯成旺
办公电话:0373-3918316
办公地址:凤泉区区府路79号
邮 编: 45300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机构设置:综合办公室。新乡市凤泉区交通运输局下辖新乡市凤泉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新乡市凤泉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两个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推进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水路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点布局,促进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组织拟订全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路、水路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拟订,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区道路、水路运输执行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全区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
五、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责任。监督实施全区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执行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区重点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公路、水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六、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区国省道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承担国防交通战备和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七、制定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对全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九、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指导、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
十一、推进全区综合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执法的相关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新乡市凤泉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负责人:王海滨
办公地址:凤泉区区府路79号
办公电话:391831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全区公路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行业政策;参与编制、执行全区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路网规划、建设计划、养护计划。
(二)为全区国省千线公路、农村公路新建改建和养护工程的组织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全区国省干线公路县道的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协助各乡(镇)政府做好乡道和村道的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参与全区公路安全生产、公路交通战备和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三)参与全区公路安全生产、公路交通战备和应急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全区公路技术政策、科技创新、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和环境保护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公路路况检测、公路统计年报、交通量调查等工作。
(四)参与拟订全区城乡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相关管理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共客运交通道路货物运输、客货运站(场)公益服务、负责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指导城市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培育和规范物流市场;负责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智慧交通建设和客(货运站场建设,承担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基本情况调查统计、信息化建设、经验交流和推广工作。
(五)承办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新乡市凤泉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负责人:陈正林
办公地址:凤泉区宝山路79号
办公电话:391831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上级运输行业运行发展、管理服务和安全应急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负责运输行业规章和技术性标准的宣传执行的服务性工作;承担全区运输行业运行发展、管理服务、安全应急等方面的服务性工作;负责全区运输行业技术交流与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服务性工作;负责运输市场的数据统计、调研分析、舆情研判等工作;协助做好运输行业发展规划编制、企业质量信用考核和信用建设及服务质量考核等事务性工作;负贵为社会提供交通运输信息咨询,受理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服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凤泉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不再承担运输事业相关职责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保持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