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5-12-31 17:17 浏览量:
机构名称:凤泉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局 长:张平
办公地址:耿黄大道121号
办公电话:391803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主要职责:
(一)研究起草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数字政府、政务信息管理等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有关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审批领域的综合协调、督导督办。
(三)组织编制、管理和动态调整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实施规范,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清理规范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事项。
(四)依托市“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推动相关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创新应用,构建一体化在线监督平台。组织推进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建设。
(五)统筹构建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协调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组织协调全区政务服务环境整体性优化工作。参与营商环境建设有关工作。
(六)依托市数字政府一体化建设管理,统筹开展全区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管理,统筹各类政务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衔接和建设实施管理。
(七)统筹管理全区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统筹区级数字政府公共基础支撑平台和公共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协调推进相关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融通。
(八)依托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和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政务数据目录,建立健全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负责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开放等管理工作。推动政务大数据应用技术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
(九)依托市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等基础设施以及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政务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提升一体化安全防护配置和监管能力。依托市数字政府安全运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一体化分级运维保障流程和一体化安全防护运营机制。
(十)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接诉即办”和电子监察工作机制,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
(一)负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机关财务及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承担指导全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数字政府、政务信息管理问题研究,组织起草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参与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清理和依法行政等有关工作,加强全区数字政府建设统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管理,研究拟订全区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各类电子政务和政务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衔接和建设实施管理。统筹推进区级数字政府公共基础支撑平台和公共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协调推进相关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融通。
(三)负责牵头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有关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管理和动态调整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实施规范,审核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基本本目录及实施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指导、协调和监督目录清单实施。承担统筹协调全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流程优化重塑和方式创新具体工作。负责清理规范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领域的综合协调、督导督办。
(四)负责对接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区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建设要求,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承担组织协调全区政务服务环境整体性优化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接诉即办”和电子监察工作机制,承担协调指导和监督区级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工作。参与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有关工作。
(五)根据市政务云的统筹规划、指导监督和统一纳管工作安排,落实市级政务云建设管理要求,组织开展区级政务云资源使用审核、动态调整、效率考评等工作。负责统筹全区电子政务外网管理的具体工作,加强非涉密政务网络整合融通,负责区级电子政务外网具体管理工作。按照市“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要求,推动监管部门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创新应用,推动构建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对接市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建设。
(六)负责统筹全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和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编制政务数据目录,建立健全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负责全区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开放等管理工作,推动政务大数据应用技术研究。负责统筹全区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等基础设施以及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政务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完善提升一体化安全防护配置和监管能力,拟订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数字政府安全运营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一体化分级运维保障流程和一体化安全防护运营机制,组织开展区级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监测和检查。
二、政务大数据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制定的政务服务,大数据,数字政府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定"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三)统筹区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建设具体意见。
(四)组织研判政务服务平台和网络等建设标准,政务数据归集,储存管理,安全管理,开放和共享应用等技术规范与标准,维护和管理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立和完善数据对接,认领和反馈制度。
(五)编制全区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中长期规划。
(六)承担区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配合推进市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七)组织协调政务大数据场景应用工作。
(八)协调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
(九)承担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政务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
(十)负责"数字政府"平台技术维护,推进政务信息系统统一信任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统筹"数字政府"大数据平台,身份认证平台等信息安全管理以及政务数据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承担区级政务应用平台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三)完成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