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行政处罚(2)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17-03-29 08:53 浏览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新凤国土罚字〔2017〕10号 新凤国土罚字〔2017〕11号 新凤国土罚字〔2017〕14号 〔2017〕第04号 〔2017〕第05号 新凤国土罚字〔2017〕15号 新凤国土罚字〔2017〕16号
处罚名称 李太楷未批用地案 胡建超未批用地案 来红霞未批用地案 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 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 刘廷有未批用地案 李纪文未批用地案
处罚类别一 拆除罚款 没收罚款 没收罚款 罚款   拆除罚款 拆除罚款
处罚类别二              
处罚事由 未批用地 未批用地 未批用地 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 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 未批用地 未批用地
处罚依据 《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相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相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相关规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项及河南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项及河南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相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相关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李太楷 胡建超 来红霞 刘宏程 王俊芳 刘廷有 李纪文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工商登记码       91410704MA3X6AME73 4.10703E+14    
行政相对人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太楷 胡建超 来红霞 刘宏程 王俊芳 刘廷有 李纪文
处罚结果 已处罚 已处罚 已处罚 给予警告并罚款叁仟元的(¥3000.00)行政处罚 给予警告并罚款叁仟元的(¥3000.00)行政处罚 已处罚 已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42800 42800 42802 42803 42803 42803 42805
处罚机关 新乡市国土资源局风泉分局 新乡市国土资源局风泉分局 新乡市国土资源局风泉分局 凤泉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凤泉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新乡市国土资源局风泉分局 新乡市国土资源局风泉分局
当前状态 0 0 0 正常 正常 0 0
地方编码 410704 410704 410704 410704 410704 410704 410704
数据更新时间戳 42985 42985 42985 42814 42814 42985 4298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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