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凤政办〔2015〕76号
发文机关: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15日
成文时间:
2015年12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凤政办〔2015〕76号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凤泉区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15-12-15 11:54 浏览量: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大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动(以下简称大整治活动)。为确保大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载体,以提升全民文明交通素质为根本,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倡导文明交通、严查交通违法,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交通管理水平,实现人畅其行、车畅其道、物畅其流,努力提升我区城市文明程度和整体形象,展示我区城市新形象、新风貌、新秩序。
二、目标任务
通过大整治活动实现当月形成声势,初见成效;百日逐步好转,大见成效;年度持续整治,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深入推进的大好局面,全面有效改善全区道路交通秩序。达到初步解决交通管理乱点、难点、盲点问题,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各种交通乱象、交通陋习得到有效整治,畅通、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初步形成,城市交通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得到建立和完善。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区道路交通秩序零容忍大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区直有关部门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耿黄分局,具体负责大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大整治活动有序开展。
四、工作重点
(一)大力倡导全民文明交通出行。组织开展全民参与、人人争当文明交通人专项行动,动员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过马路,礼让斑马线”劝导活动,开展文明交通“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宣传教育活动。依托服务窗口和办事大厅,印制和散发活动宣传单、宣传标语。充分利用室外大型LED电子显示屏及出租车LED显示屏,免费定期滚动播出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在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并设置专题栏目或曝光专栏,曝光并谴责不文明交通行为。在凤泉区所有入区口、交通沿线悬挂标语设立指示牌,提前告知过往车辆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联合发布文明交通倡议书,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营造文明出行氛围,维护凤泉区文明形象。
(二)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清理重点车辆、驾驶人和企业隐患,狠抓营转非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等五类重点车辆隐患排查,确保重点车辆检验率和报废率达到100%,交通违法及时清零。对交通违法多、交通事故多、客车夜间违规运行问题多的运输企业,进行集中约谈,依法追究责任,并责令停业整顿,同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要组织辖区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涉牌涉证、闯红灯,货车、渣土车超载超限、无反光标识、非法改装、逾期未检、违规入城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客车非法营运、报废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四个不放过”:机动车违法行为不查处不放过、来源不明车辆不查清不放过、行人和非机动车驾乘人员违法不受到教育不放过、依法应销毁报废车辆不销毁报废不放过。对安全隐患突出、问题严重、相关部门履职不力的,各级政府要挂牌督办,督促限期整改,扭转被动局面。
(三)依法查处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依法查处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非机动车不各行其道、路口越线停车、闯红灯以及行人闯红灯、跨越道路隔离设施、横穿道路不走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电(机)动三(四)轮车违法停靠、非法改装、非法上路行驶、非法客运及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在坚持严治重管的前提下,对行为人愿意主动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老弱病残孕、中小学生等特殊群体交通违规违法行为,以教育、劝阻、纠正为主;对拒不服从交警管理、纠正的,依法从重处罚。对违法行为人辱骂、殴打执勤交警及交通协管员的,依法严惩。同时,联合区文明办,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职工、学生的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汇总,抄告文明办及所在单位。
(四)依法整治规范大货车入主城区。交通、交警、城管部门要整合力量,以固定超限检测站点和相关卡点为依托,严查严处大货车、渣土车等超载超限、逆行、闯红灯、无反光标示、非法改装、违规入市、抛洒运载物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科学、合理、优化的货运车辆进入城区禁行、绕行通告,安装禁行、绕行标识,严格禁止限制货运车辆在禁行区域道路上行驶。公安机关要在限行区域内严格查处闯禁行的货运车辆,顶格处罚、劝返,对典型案例进行媒体曝光。
(五)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步伐。按照2015年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2016年6月底前全部淘汰黄标车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将剩余黄标车任务逐一分解,责任到人,按照《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泉区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2015〕67号),督促办理车辆报废手续。及时发布黄标车限行禁行通告,12月1日起,严格对黄标车的路面查纠力度,最大限度挤压黄标车运行空间。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等媒介,宣传淘汰意义和路面限行、财政补贴等政策规定,引导群众自觉淘汰。
(六)依法清理取缔占道经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整合辖区执法力量,对沿街商铺“店外店”、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摊贩区和便民服务点超区域经营等堵塞交通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对学校、商场、住宅小区周边等重点区域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行严查重罚,坚决依法清理取缔占用行车道、人行道等各类影响交通的占道经营行为,还路于民。要通过设置适当的经营场所,引导商贩进场经营,减少对市容环境和交通环境的影响。对暂时不能马上撤除的马路市场,应加强管理,保证马路市场定时设立、定时撤离,有效解决商贩占道经营影响交通通行和车辆停放无序问题。
(七)全面加强班子队伍建设。要本着人民群众反映什么问题最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以治懒提效率、治怠正警风、治庸提能力为着力点,强化责任、担当、创新、进取、奉献意识,加强班子建设,提升队伍士气和战斗力。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规范执法行为,注重执法效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要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意外伤亡事件发生。对工作不力的,约谈诫勉;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大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形象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连带制。要切实把大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干事、奖惩分明,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舆论宣传到位、教育覆盖到位、活动部署到位、组织实施到位、处罚管理到位、经费保障到位。
(二)狠抓督导,考核通报。区政府将成立督查组,适时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政风监督员等组成督查小组,暗访巡查并在媒体上通报督查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甚至推而不动的单位(人员)严格问责。
(三)严格问责,奖惩兑现。对有关单位工作不到位、综合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追究该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引发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重大拥堵事件的,依法追究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大整治成果将与立功受奖、经济利益挂钩。具体考核奖惩办法另行制定。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大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动(以下简称大整治活动)。为确保大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载体,以提升全民文明交通素质为根本,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倡导文明交通、严查交通违法,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交通管理水平,实现人畅其行、车畅其道、物畅其流,努力提升我区城市文明程度和整体形象,展示我区城市新形象、新风貌、新秩序。
二、目标任务
通过大整治活动实现当月形成声势,初见成效;百日逐步好转,大见成效;年度持续整治,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深入推进的大好局面,全面有效改善全区道路交通秩序。达到初步解决交通管理乱点、难点、盲点问题,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各种交通乱象、交通陋习得到有效整治,畅通、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初步形成,城市交通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得到建立和完善。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区道路交通秩序零容忍大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区直有关部门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耿黄分局,具体负责大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大整治活动有序开展。
四、工作重点
(一)大力倡导全民文明交通出行。组织开展全民参与、人人争当文明交通人专项行动,动员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过马路,礼让斑马线”劝导活动,开展文明交通“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宣传教育活动。依托服务窗口和办事大厅,印制和散发活动宣传单、宣传标语。充分利用室外大型LED电子显示屏及出租车LED显示屏,免费定期滚动播出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在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并设置专题栏目或曝光专栏,曝光并谴责不文明交通行为。在凤泉区所有入区口、交通沿线悬挂标语设立指示牌,提前告知过往车辆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联合发布文明交通倡议书,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营造文明出行氛围,维护凤泉区文明形象。
(二)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清理重点车辆、驾驶人和企业隐患,狠抓营转非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等五类重点车辆隐患排查,确保重点车辆检验率和报废率达到100%,交通违法及时清零。对交通违法多、交通事故多、客车夜间违规运行问题多的运输企业,进行集中约谈,依法追究责任,并责令停业整顿,同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要组织辖区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涉牌涉证、闯红灯,货车、渣土车超载超限、无反光标识、非法改装、逾期未检、违规入城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客车非法营运、报废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四个不放过”:机动车违法行为不查处不放过、来源不明车辆不查清不放过、行人和非机动车驾乘人员违法不受到教育不放过、依法应销毁报废车辆不销毁报废不放过。对安全隐患突出、问题严重、相关部门履职不力的,各级政府要挂牌督办,督促限期整改,扭转被动局面。
(三)依法查处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依法查处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非机动车不各行其道、路口越线停车、闯红灯以及行人闯红灯、跨越道路隔离设施、横穿道路不走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电(机)动三(四)轮车违法停靠、非法改装、非法上路行驶、非法客运及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在坚持严治重管的前提下,对行为人愿意主动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老弱病残孕、中小学生等特殊群体交通违规违法行为,以教育、劝阻、纠正为主;对拒不服从交警管理、纠正的,依法从重处罚。对违法行为人辱骂、殴打执勤交警及交通协管员的,依法严惩。同时,联合区文明办,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职工、学生的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汇总,抄告文明办及所在单位。
(四)依法整治规范大货车入主城区。交通、交警、城管部门要整合力量,以固定超限检测站点和相关卡点为依托,严查严处大货车、渣土车等超载超限、逆行、闯红灯、无反光标示、非法改装、违规入市、抛洒运载物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科学、合理、优化的货运车辆进入城区禁行、绕行通告,安装禁行、绕行标识,严格禁止限制货运车辆在禁行区域道路上行驶。公安机关要在限行区域内严格查处闯禁行的货运车辆,顶格处罚、劝返,对典型案例进行媒体曝光。
(五)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步伐。按照2015年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2016年6月底前全部淘汰黄标车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将剩余黄标车任务逐一分解,责任到人,按照《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泉区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2015〕67号),督促办理车辆报废手续。及时发布黄标车限行禁行通告,12月1日起,严格对黄标车的路面查纠力度,最大限度挤压黄标车运行空间。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等媒介,宣传淘汰意义和路面限行、财政补贴等政策规定,引导群众自觉淘汰。
(六)依法清理取缔占道经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整合辖区执法力量,对沿街商铺“店外店”、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摊贩区和便民服务点超区域经营等堵塞交通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对学校、商场、住宅小区周边等重点区域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行严查重罚,坚决依法清理取缔占用行车道、人行道等各类影响交通的占道经营行为,还路于民。要通过设置适当的经营场所,引导商贩进场经营,减少对市容环境和交通环境的影响。对暂时不能马上撤除的马路市场,应加强管理,保证马路市场定时设立、定时撤离,有效解决商贩占道经营影响交通通行和车辆停放无序问题。
(七)全面加强班子队伍建设。要本着人民群众反映什么问题最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以治懒提效率、治怠正警风、治庸提能力为着力点,强化责任、担当、创新、进取、奉献意识,加强班子建设,提升队伍士气和战斗力。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规范执法行为,注重执法效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要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意外伤亡事件发生。对工作不力的,约谈诫勉;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大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形象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连带制。要切实把大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干事、奖惩分明,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舆论宣传到位、教育覆盖到位、活动部署到位、组织实施到位、处罚管理到位、经费保障到位。
(二)狠抓督导,考核通报。区政府将成立督查组,适时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政风监督员等组成督查小组,暗访巡查并在媒体上通报督查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甚至推而不动的单位(人员)严格问责。
(三)严格问责,奖惩兑现。对有关单位工作不到位、综合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追究该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引发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重大拥堵事件的,依法追究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大整治成果将与立功受奖、经济利益挂钩。具体考核奖惩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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