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凤办〔2012〕40号
发文机关: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发布时间:
2012年12月18日
成文时间:
2012年12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凤办〔2012〕40号 关于印发《凤泉区“四反一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12-12-18 18:38 浏览量:


凤办〔2012〕40号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泉区“四反一整治”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及驻区各相关单位:

   《凤泉区“四反一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凤泉区委办公室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6日

凤泉区“四反一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深化“平安凤泉”创建,切实加大社会治安防控,全面推进“和谐凤泉、幸福凤泉”建设,全力维护我区“双节”期间社会稳定,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四反一整治”(即:反邪教、反传销、反非法集资、反赌博,整治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活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密防范邪教、传销、非法集资、赌博和危害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着力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和防范活动,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上取得新进展,在社会持续和谐稳定上取得新成效。

    二、目标任务

    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四反一整治”活动,提高防范意识,形成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局面。严密防范“法轮功”、“实际神”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严密防范无证无照从事集资、融资、高息揽储、高息放贷等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严密防范以“拉人头”、“团队计酬”、“高科技”、“资本运作”等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密防范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严密防范扰乱校园教学秩序、侵害师生安全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四反一整治” 活动的开展,使邪教、传销、非法集资、赌博等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校园周边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事)件。

    三、工作职责

    区防范办要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拒绝邪教、崇尚科学”的良好舆论氛围,确保社会面上反宣品得到有效控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对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予以打击和防范。

  工商分局要把宣传、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对发现的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及时查处和清除。

  公安机关作为打击邪教、传销、非法集资、赌博和危害校园安全等违法行为的主力军,要严密防范,从快、从严、从重、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区处非办要加强指导、协调、督办,有效处置、稳控非法集资相关行为;做好信息研判,研究非法集资活动的特点及动向,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区教科文体局要加强校园内安保力量,全面排查、调处、化解涉校矛盾纠纷,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治理,净化环境。

    区工会、区妇联、区工信局、区人劳社保局要协同各乡(镇)、办事处,大力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邪教、传销、赌博、非法集资所带来的危害性,积极协调企业,动员教育引导闲散劳动力充分就业,主动参与到社会建设中来。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在“四反一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赌博、传销、非法集资和邪教现象,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乡(镇)、办事处要迅速掀起“四反一整治”活动宣传教育高潮,充分动员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群防群治,排查有关违法犯罪活动线索,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让邪教、传销、非法集资、赌博和危害校园周边安全等违法活动在我区无处藏身。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邪教、传销、非法集资、赌博和危害校园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危害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集中优势力量,迅速开展排查。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四反一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委办公室主任李泽宙任组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勇,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张长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纪委副书记高运志,市公安局耿黄分局局长杨建平,市公安局大块分局局长张继林,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路清华任副组长,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区委政法委、区委防范办、区综治办、区人劳社保局、区工信局、区教科文体局、区妇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市公安局耿黄派出所、市公安局大块派出所、市工商局凤泉分局、耿黄乡、潞王坟乡、大块镇、宝东办事处、宝西办事处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综治办,由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路清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综治办副主任琚三庆、市公安局耿黄分局副局长高冠军、市公安局大块分局副局长禇占军任副主任。各乡(镇)、办事处和区直相关部门要成立专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一名领导专门负责,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由区综治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督导组,通过定期召开会议、深入村(居)指导、及时通报情况等方式,加强对“四反一整治”活动的督导。各相关部门要把此次活动和业务工作通盘安排,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区综治办要把此项活动成效列入平安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予以一票否决。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一是要通过发布警示提示、张贴发放宣传材料、在区有线电视台开辟专栏、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揭露邪教、传销、非法集资、赌博等非法活动的违法犯罪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二是要加强信息报送和上下沟通。对集中活动出现的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三是各乡(镇)、办事处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的“四反一整治”集中活动情况及数据统计,请于2013年1月15日前报区“四反一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治办),电话:3918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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