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凤政〔2012〕32号
发文机关:
凤泉区人民政府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发布时间:
2012年05月18日
成文时间:
2012年05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凤政〔2012〕32号 凤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泉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12-05-18 17:46 浏览量:
凤政〔2012〕32号
 

凤泉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凤泉区2012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及驻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凤泉区2012年防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凤泉区2012年防汛工作方案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和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2012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水利工作方针,全面推进水利改革新跨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平稳较快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我区2012年防汛抗旱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防为主、统筹兼顾、防汛抗旱两手抓的方针,多策并举,强化措施,确保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共渠堤防、二道堤及各护村堤不决口,金灯寺水库不垮坝,平原地区排水畅通,城市安全度汛,主要交通干线正常通行,工矿企业正常生产。遇超标准洪水时有应对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二、主要任务
(一)共产主义渠及二道堤防汛
在今年主汛期来临之前,耿黄乡政府、潞王坟乡政府及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对共渠和二道堤存在的隐患迅速修复处理,对行洪区内阻水建筑物进行拆除,同时备足土牛。在汛前要对二道堤沿线各村的路口所配备闸板进行检查并试装,出现汛情时要迅速对号入孔,以防洪水倒灌。
(二)金灯寺水库防汛
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采矿路桥涵的改建工程,必要时爆破处理(6月15日前完成);交通局负责迅速疏通金杨线过沟涵,确保洪水顺利下泄(6月15日前完成);潞王坟乡政府负责认真落实金灯寺水库防汛管理责任制,落实“五有”措施,即有专人管理、有通讯设施、有值班场所、有抢险道路、有抢险料物(6月15日前完成)。乡领导包干负责,加强对分将池大坝和金灯寺水库防护看守、监测,确保其正常行洪和运行,做好汛期沟底群众的迁安救护工作。
(三)排水沟防汛
铁路排、鲁堡排、火电排、民生渠、百泉河、北堤河、西走廊河等排水沟都存在不同程度地淤积,各乡(镇)、办事处和有关责任单位6月30日前要完成以上排水沟清淤疏浚及清障工作(以上任务见附表)。
(四)农村防汛
1、各乡(镇)组织各村对自然排水沟渠进行全面疏通,检修闸门、启闭机及排水设施,保证启闭灵活。汛期要切实做到标准降雨内不成灾,超标准降雨及时排。排水出路有困难的,要设法进行提排,努力使涝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南鲁堡立交桥、大黄屯立交桥、五陵立交桥由所在各村负责,汛期排除积水,保证畅通。
3、共产主义渠沿河各乡(镇)要对行洪区内的人员、企业做出妥善的迁安救护方案,对低洼易涝区的村庄做好对口安置准备工作。各乡(镇)迁安救护方案6月15日前报区防办。
4、大块镇要针对北庄村因村镇规划造成的部分护村堤损毁,拿出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确保汛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月15日前报区防办。
5、各乡(镇)有护田堤、护村堤的村庄,要认真检查、及时修复险工险段,配好闸板,以迎战大汛。
(五)城区防汛工作
1、凤泉立交桥排水设施检修、清淤和排水由建设局负责。遇到雨情,交警五大队要派专人负责,设立标志,保证车辆、行人安全。鲁堡立交桥排水由耿黄乡负责,在汛期要确保道路畅通,车辆安全行驶;二道堤西端(和平路上)耿黄乡要备足沙袋及土牛,以防行洪区洪水顺路向城区倒灌。
2、城区排水管网清理和污水泵站设备检修,由区建设局负责,各办事处协调,确保城区排水设施正常运行,并备好水泵等排水设备。化纤厂要保证其排涝设施正常运行,宝西办事处负责落实协调;鲁堡原小铁路北(节制闸)由树脂厂、省二建机械化施工处,负责配备水泵;耿庄村南,由新乡监狱、平原监狱负责配备水泵;化纤厂围墙东由化纤厂负责配备水泵,保证汛期向堤外排放内涝积水。
3、城乡危房的维修。各办事处负责城区内危房检修,各乡(镇)负责本区域内农村危房检修,区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局负责中、小学危房检修。
4、南水北引提灌站在汛期要保养好机电设备,以防洪水浸泡,并做好汛期的安全防护工作。
(六)山区防洪
市国土资源局凤泉分局要加强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山洪灾害的危险点检查检测,切实做好山洪暴发时的预警和群众安全转移,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七)铁路、交通、教育、旅游与工矿企业防汛
铁路、交通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桥涵、路基、场站及山坡等重点地段进行检查,对影响度汛安全的隐患抓紧进行处理,并将防汛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坚持昼夜巡查,随时监测和报告情况,保证设计标准内降雨交通线路正常运行。对遇超标准洪水,要制定迂回通行方案和抢修措施,全力保证运输畅通。交通部门在遇大汛时,还要及时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组织所需运输车辆。教育、旅游部门要建立和健全防汛制度和体系,制定完善防汛方案。汛前要对防汛安全设施和措施认真检查,责任明确到人。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学校危房改造,落实汛期安全度汛方案,加强在校学生防汛意识的教育和宣传,暴雨洪水发生后及时组织学生安全转移。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以及设施的安全管理,汛期根据天气情况合理配置旅游路线,确保游客安全。
工矿企业的防洪保安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要制定防汛预案,落实防汛责任人,汛前对安全度汛设施要抓紧整修,确保防汛标准内安全生产。工矿企业的防洪安全检查和度汛情况,要及时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八)抗旱工作
要严格执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细则》(省政府令第134号),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和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要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协调生产和生态用水。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抗旱设施建设,坚持全面规划、开源、节流和保护并重,优化资源配置,大力推广节水先进技术,积极推行节约用水的生产生活方式,努力提高抗旱水源利用效率。
三、工作措施
(一)抓紧调整各级防汛抗旱机构,尽快开展工作
凤泉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全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区、城区两个防汛办公室。各乡(镇)、办事处及各责任单位要尽快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设立防汛抗旱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防汛人员。负责做好辖区内、系统内的防汛抗旱工作,保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正常运转。
各级防汛抗旱机构要建立严格的防汛抗旱值班制度和带班制度,各单位防汛机构成立情况和值班人员名单要于6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区水利局)。防汛期间,值班人员及成员单位领导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二)认真落实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
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一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总关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及《凤泉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各级党政领导成员都要明确分工,把防汛抗旱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乡(镇)、村的具体人员。
(三)做好工程的检查和维修
各乡(镇)、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组织对影响度汛安全的重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二道堤和各村围村堤的各闸口闸板要抓紧进行检查、整修,并全程试闸,保证启闭灵活,不能影响汛期的正常使用。各路口、浇地明口,该堵复的汛前都要堵复,并备足土牛。特别是二道堤、暄和路及西鲁堡村护村堤西口,要备足土牛,安全度汛。
(四)抓紧清除河道阻水障碍和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
各乡(镇)防汛指挥部要加强河道安全检查,确保河道特别是共渠行洪区内的行洪安全。汛前要把本辖区内的河道阻水障碍和违章建筑作为重点进行认真检查,登记造册。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制定清障责任,明确清障责任人,限期组织清除。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汛前要进行一次集中检查,一方面督促检查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另一方面要检查是否有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和是否按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方案施工,并拆除违章建筑;对未按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方案施工的,责令建设单位停工整改。
(五)切实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工作
潞王坟乡要抓紧制订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并上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汛前按照预案落实各项措施,明确预警标准和“防、抢、撤”的范围、地点、方式,进行必要的宣传和演练,提高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的可操作性,要切实抓好“群测群防”工作,发动群众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山洪灾害的危险点进行普查和监测。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灾和主动避灾意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山洪灾害多发区的管理和山区建设的指导,坚决制止人为诱发山洪灾害的活动和行为。
(六)落实好防汛抢险队伍及防汛物资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必须抓好各类防汛抢险队伍的组建、编队工作。区人武部要具体抓好民兵骨干抢险队伍的组建和培训演练工作。各抢险队要上堤认段,明确任务和责任人,并配备好工具,有关部门汛期要及时向区人武部通报汛情,实行军民联防,共同做好防汛工作。
各乡(镇)、办事处、驻区企业、供销、石油、通讯等部门,要按区防指下达的储备计划足额储备。对储备的各种物资、车辆、工具等,落实好品种、规格、数量、存放地点,并登记造册,以备抢险时随时调用。对于过期的储备物资要及时更换。对储备的各种防汛物资,要实行动态管理,统一调用,严禁乱用、滥用防汛物资。如因物资储备不到位而影响防汛工作并造成重大人员和财产损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加强防汛通信、汛情测报、洪水预报工作
要做好防汛通信管理工作,通讯部门汛前要对各类通讯设施进行全面检修,保障畅通;电力部门要保障防汛用电;区水利局要做好汛期的雨情、水情、汛情测报工作,并及时发布汛情和调度指令,确保汛情准确、指挥得力、调度迅速。一旦出现险情,立即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八)抓好抗旱工作
要加大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抗旱工程体系。加快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保证山丘区群众饮水安全,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加强对抗旱设施、水源的管理和保护,搞好水库、闸坝等水利工程的科学调度,合理利用洪水资源,尽可能的多拦多蓄,增加抗旱用水。进一步优化完善抗旱服务组织体系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组建具有多种功能的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加快抗旱指挥体系建设,加强对旱情监测、分析、预警、会商和评估,提高抗旱决策能力。
(九)做好险情灾情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工作
各级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险情灾情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工作,严格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要求,明确灾情统计工作的领导和责任人,对统计报表严格执行审查、签批制度,确保灾情上报不漏、不错、不虚,做到及时、准确、可靠。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与民政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统一标准,严防乱报、错报或弄虚作假。要加强统计、评估队伍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按照规范要求评估、分析减灾效益,快速准确上报水旱灾情。
(十)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督察监督机制
各级、各部门和有关人员要顾全大局,依法防汛抗旱,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违抗、拖延执行洪水和水量调度命令、聚众闹事、干扰工程管理和防汛抗旱救灾秩序,拒不清障或设新障,擅自在险工河段挖砂取土,破坏或盗窃防汛工程设施、防汛物资和通信、水文测报设施,贪污、挪用防汛抗旱、救灾经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和抗旱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督察组织
区领导按照防汛抗旱责任分工和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对有关乡(镇)的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在认真履行自身防汛抗旱职责的同时,按照分工对有关乡(镇)的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全面督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各乡(镇)防汛抗旱准备工作、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2、督察内容
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情况;分管范围内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履行防汛抗旱职责情况;国家防汛法规、政策及上级防汛指令贯彻执行情况;防汛抗旱宣传发动、队伍组织和实战训练情况,工程防护、物料筹集、预案制订等防汛抗旱准备工作开展情况;重点防汛抗旱工程、灾后重建、水毁工程建设情况;巡堤查险、工程抢险、河道清障、迁安救护等重大防汛抗旱措施的落实情况。
3、督察职责
防汛抗旱督察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防汛抗旱工作行使监督检查的职权,对防汛抗旱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责令防汛抗旱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限期整改,纠正违反防汛法规的行为。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力争尽快解决。
附件:凤泉区防汛任务分配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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