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2026年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无人机飞防询价公告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6-08-13 10:03 浏览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凤泉区2026年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无人机飞防项目
预算金额:2.0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第二批)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预〔2026〕96号)、《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市级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的通知》(新财预〔2026〕84号)文件精神,实施玉米病虫害防治飞防作业服务。项目采用“药剂、喷”一体化采购模式,即由成交供应商统一提供本项目所需药剂(包含叶面肥、植物生长调节剂、杀虫剂、杀菌剂等)及无人机喷洒作业服务。药剂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剂型适宜无人机喷洒,确保一次施药达到促弱苗转壮、促灌浆成熟、促单产提高、防灾减损的综合效果。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供应商以每亩为单位进行报价,报价包含药剂采购、运输、配比、无人机喷洒作业服务、人工、技术服务费、税费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药剂配方:10%噻虫·高氯氟悬浮剂亩用量15克(毫升);40%唑醚.戊唑醇悬浮剂亩用量20克;0.01%24-表芸苔素内酯可溶液剂,含氨基酸水溶肥料,适合飞防的亩用量。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日内(不含阴天下雨不能作业时间)。
报价方式:本项目实行一次报价(最终报价),报价单自拟。在全部满足资格要求和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供应商现场提交的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限价12.5元/亩。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农机社会化服务或植保等作业服务内容,近五年内至少承担过一项同类项目。
2.若供应商不具备药剂生产或经营资质,须提供所投药剂生产厂家或具有经营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授权或供货协议,以确保药剂来源合法合规。
3.企业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标: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自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18:00)
报名地点:凤泉区农业农村局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含飞防服务或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内容)。
(3)农药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标准证)及肥料登记证,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注:农药登记证及肥料登记证登记使用作物或范围须登记小麦等作物。
(4)投标人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在本区域的销售服务协议(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2026年8月19日上午9点。
询价地点:区农业农村局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作业存在延误、质量不合格或造成农作物损坏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且采购人有权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人:凤泉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373-7039598
凤泉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