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新乡市铭盛电子有限公司年产50万条插头电源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6-01-15 10:28 浏览量:

关于拟对新乡市铭盛电子有限公司年产50万条插头电源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联系电话:0373-3918111

       通讯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北街122号(邮编4530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乡市铭盛电子有限公司

年产50万条插头电源线项目

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大块村西现有厂区内

河南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新乡市铭盛电子有限公司位于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大块村西现有厂区内,本次在现有厂区内拟投资500万元建设“年产50万条插头电源线项目。项目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剥皮-裁剪-插头组装-注塑成型-检测-包装-成品

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

废气:项目注塑废气与危废贮存库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统一进入酸性废气吸附罐+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80mg/m3的限值要求。

固废: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执行。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和室内布置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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