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吸纳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指南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5-12-08 16:59 浏览量:
1.适用对象:
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2.报送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需登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上传《新乡市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保补贴申请报告表》;《新乡市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保补贴人员名单》;企业(单位)申报财政补贴缴费证明;诚信保证书;身份类证明;劳动合同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季度工资发放凭证;经网上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报送《新乡市小微企业享受财政补贴申请报告表》2份;《新乡市小微企业享受财政补贴人员名单》2份并提交电子版和《企业(单位)申报财政补贴缴费证明》1份。
3.办理程序:
每年的2、5、8、11月份的20日至次月5日前持有关纸质材料报送新乡市就业中心就业服务科审核,10日前审核完毕,11-20日进行汇总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市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至用人单位银行账户。
4.补贴标准:
根据我市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数、缴纳比例和用人单位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社会保险情况(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给予社保补贴,补贴不含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5.补贴办法:
采用“先缴后补”的办法。
6.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1年。
咨询电话:
市就业中心就业服务科 3078130
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3918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