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凤泉区人社局惠企政策介绍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5-11-07 16:50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以及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人社工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大人社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了解人社部门的惠企便民政策,特将相关情况梳理如下。

一、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二)补贴标准

1.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3年,按照实际缴纳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2.对招用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1年,按照实际缴纳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三)所需材料

1.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3.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4.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咨询电话

新乡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     0373-3078130

凤泉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0373-3918205

二、就业见习单位认定

(一)适用对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用人单位:

1.市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2.符合产业发展导向、规模较大、经济社会效益较好、行业内知名度较高;

3.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4.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见习管理工作,按照见习人数的一定比例(不超过一带三)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责任心较强的人员作为见习带教老师;

5.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且有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实践能力;

6.能够按时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注意:成为就业见习单位以后,可以吸纳就业见习人员,领取就业见习补贴。

(二)申请材料   

1.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

2.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3.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申请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向凤泉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其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可以到窗口或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电脑端https://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受理。

(四)咨询电话

凤泉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0373-3918205

三、就业见习补贴

(一)适用对象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吸纳已办理实名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进行岗位见习的,可以申请就业见习补贴,用于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见习工作经费等。    

(二)补贴标准

人社部门按照实际完成见习人数和见习时间,按批次或按年度支付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三)申请材料

1.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

2.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明细台账及银行流水账单;

3.见习人员身份材料。其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登记失业人员通过系统核实;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

4.留用人员,还需提供见习单位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自留用次月至申请上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含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三险)    

(四)申请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向凤泉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申请。

凤泉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0373-3918205

四、一次性开业补贴

(一)适用对象

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5000元。   

(三)咨询电话

凤泉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0373-3918205

(四)申请材料

1.开业补贴申请表;

2.创业者身份证、就业创业证;

3.创业者(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

4.营业执照;

5.工资支付凭证(使用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回单电子凭证且注明“工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提供支付工资相关电子凭证);

6.创业者本人银行账号(原则上必须为社保卡金融账户);

7.正常经营证明材料(连续 6 个月经营流水在 5000 元以上)

8.实地核查照片。   

(五)申请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向凤泉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申请。


 

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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