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5-05-26 17:52 浏览量: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依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26号)有关规定和《新乡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新司办〔2025〕5号)工作部署,对我区截止2025年3月1日前现行有效的10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经2025年4月29日区政府第47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公布如下:继续有效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需要修改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附件:1.凤泉区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凤泉区人民政府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凤泉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3日
附件1
凤泉区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
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城区域土地征收(迁)大包干暂行办法的通知》 | 凤政办 〔2019〕36号 |
2 |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凤泉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的通知》 | 凤政办 〔2020〕6号 |
3 |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泉区乡村志行业志评审验收和出版管理办法的通知》 | 凤政办 〔2020〕15号 |
4 | 《新乡市凤泉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 | 凤政办〔2023〕12号 |
附件2
凤泉区人民政府废止的
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凤泉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告 | 凤政 〔2019〕30号 |
2 |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泉区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流转和退出暂行办法的通知 | 凤政办 〔2020〕28号 |
3 |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 | 凤政办 〔2022〕4号 |
4 | 《凤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泉区“一招四引”引荐人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 凤政 〔2022〕14号 |
5 | 《凤泉区关于支持电池行业企业“退城(退村)入园”的实施办法》 | 凤政〔2023〕9号 |
6 | 《凤泉区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奖励办法》 | 凤政〔2023〕4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