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河南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铜压延配件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5-05-26 14:40 浏览量:
关于拟对河南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铜压延配件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联系电话:0373-3918111
通讯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北街122号(邮编4530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铜压延配件项目 | 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陈堡工业园区008号 | 新乡市译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陈堡工业园区008号,企业拟投资200万元建设年产1500吨铜压延配件项目。工艺流程:外购电解铜板—熔化—拉伸—冷却—冲压—精加工—成品。 | 废气:主要是工频感应电炉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通入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治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有色金属工业冶炼炉、焙烧炉及压延加工熔化炉颗粒物有组织排放10 mg/m3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有色金属压延行业A级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固废: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执行。 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