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安排2023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 乡村振兴任务)的公告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3-03-03 17:14 浏览量:

根据关于调整安排2023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凤巩领20232号)文件精神,现调整2023年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300万元用于产业发展,资金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调整前:2023年凤泉区潞王坟乡李士屯村农业固废转化有机肥产业项目300万元(中央资金169.9万元、省级资金130.1元)

责任单位:潞王坟乡人民政府

调整后:2023年凤泉区潞王坟乡金灯寺村标准厂房产业项目300万元中央资金169.9万元、省级资金130.1元)

责任单位:潞王坟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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