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2023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情况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3-10-09 16:30 浏览量: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农水〔2020〕102号)文件要求,凤泉区2023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拟用于以下方面:
一、强制免疫补助
1、村级动物防疫员人身意外险0.0696万元;
2、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疫苗款21.9263万元;
3、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疫苗款3.6万元;
4、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疫苗款2.7万元;
5、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疫苗款0.96万元。
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新乡市麓源牧业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6头,补助0.128万元;卫辉市达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283头,补助10.264万元。
现予以公示,拟进行补助。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监督电话:0373—7039598。
凤泉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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