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河南省平原监狱4t/h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4-08-08 09:39 浏览量:

关于拟对河南省平原监狱4t/h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联系电话:0373-3099629

       通讯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北街122号(邮编4530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省平原监狱

4t/h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新乡市凤泉区团结路357号河南省平原监狱锅炉房内

河南中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平原监狱拟投资48.9万元建设4t/h燃气锅炉建设项目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检修管道时为狱区生活提供蒸汽。项目依托狱区现有用房进行建设。主要生产工艺新鲜水-纯水设备-软水-锅炉-蒸汽-狱区生活

废水: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反冲洗废水及锅炉排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绿化、道路洒扫等,不外排。

废气:锅炉废气采取FGR低氮燃烧器+8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颗粒物5mg/m3SO210mg/m3NOX30mg/m3限值要求。

固废: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设备厂家回收利用,不在锅炉房存储。

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距离衰减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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