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新乡市鑫康轻纺编织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食品包装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4-06-06 17:43 浏览量:

关于拟对新乡市鑫康轻纺编织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食品包装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联系电话:0373-3099629

       通讯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北街122号(邮编4530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乡市鑫康轻纺编织有限公司

年产6000吨食品包装技改项目

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愚公路21

河南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新乡市鑫康轻纺编织有限公司位于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愚公路21号,企业拟投资2000万元建设年产6000吨食品包装技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塑料编织袋170万条/塑料包装袋6000/。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主要生产工艺:塑料编织袋:编织袋半成品-印刷-分切-缝口-成品

塑料包装袋:原料-印刷-复合-固化-制袋-封口-裁剪-成品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废气:本项目印刷机、复合机、固化室位于密闭车间,印刷、复合、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40mg/m3,排放速率1.0kg/h,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指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包装印刷行业绩效分级指标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20-30mg/m3的标准要求

固废: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执行。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执行。

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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