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盛宏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吨塑料制品及其他塑料零件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4-02-22 10:06 浏览量:

关于新乡市盛宏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吨塑料制品及其他塑料零件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联系电话:0373-3099629

       通讯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北街122号(邮编4530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乡市盛宏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新乡市盛宏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吨塑料制品及其他塑料零件项目

新乡市凤泉区陈堡工业区

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东恒锂电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建设新乡市盛宏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吨塑料制品及其他塑料零件项目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位于新乡市凤泉区陈堡工业区占地面积:1500m2主要产品为电池密封圈、牙线棒主要设备为注塑机、牙线自动注塑成型机、真空上料机、粉碎机、工业循环冷却水箱等

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前期定期清运区域污水管网铺设完成后,项目生活污水可经污水管网排入新乡市凤泉区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次处理

废气:注塑、冷却工序采用二次密闭负压收集+集气罩收集后+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确保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A级企业绩效分级指标要求上料、破碎工序采用二次密闭负压收集+集气罩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确保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A级企业绩效分级指标要求

固废: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执行除尘器集尘、原辅料废包装暂存后定期外售,不合格品暂存后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UV灯管、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控制

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和室内布置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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