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嘉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无碳复写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 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3-08-09 16:26 浏览量:

关于新乡市嘉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无碳复写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

       联系电话:0373-3099629

       通讯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北街122号(邮编4530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乡市嘉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新乡市嘉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无碳复写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新秀路459

沧州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乡市嘉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建设新乡市嘉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无碳复写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位于南省新乡市凤泉区新秀路459占地面3000m2。主要产品为无碳复写纸主要设备为涂布机切纸机包装机、废纸打包机、密闭珠磨机等。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前期定期清运

废气:配料、涂布烘干工序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麻石水膜除尘+UV光解15m排气筒,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标准要求;《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其它所有涉气工业企业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关于其他行业/企业的排放建议值(建议排放浓度80mg/m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处理器+13m高排气筒,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

固废: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执行纸制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暂存定期外售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废UV灯危废间暂存后交由资质第三方安全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

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和室内布置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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