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灵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泵壳及3000吨电机外壳加工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3-06-27 11:05 浏览量:

关于新乡市灵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泵壳及3000吨电机外壳加工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

       联系电话:0373-3099629

       通讯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北街122号(邮编4530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乡市灵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新乡市灵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泵壳及3000吨电机外壳加工项目

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东郭村北500

河南中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乡市灵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建设新乡市灵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泵壳及3000吨电机外壳加工项目,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项目位于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东郭村北500占地面4700m2。主要产品为电机外壳、泵壳主要设备为振动筛、螺旋输送机、斗式提升机、电烘干设备、搅拌机、涂料槽等。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大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提升加砂、振动造型、落砂区域、抛丸工序采用二次密闭形成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

固废: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执行废铁屑、废包装暂存定期外售

危险废物:废机油危废间暂存后交由资质第三方安全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

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和室内布置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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