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力盛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塑料包装桶改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3-04-23 15:23 浏览量:

关于新乡市力盛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塑料包装桶改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

       联系电话:0373-3099629

       通讯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北街122号(邮编4530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乡市力盛塑业有限公司

新乡市力盛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塑料包装桶改建项目

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陈堡村新辉路东200米

河南蓝天工程有限公司

新乡市力盛塑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建设新乡市力盛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塑料包装桶改建项目,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陈堡村新辉路东200米占地面4000m2。主要产品为塑料包装桶主要设备为混料中转桶上料机吹塑粉碎机等。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吹塑工序采用负压管道收集+活性炭吸脱附装置+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确保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塑料制品行业B级30mg/m3粉碎工序采用密闭负压间+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塑料制品行业B10 mg/m3

固废: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执行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回收粉尘暂存后定期出售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危废间分类暂存后交由资质第三方安全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

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和室内布置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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