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告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2-11-28 09:22 浏览量:
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告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管理,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2022年度省级衔接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87万元(新财预〔2022〕289号)。
二、分配原则
根据凤泉区实际情况,经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项目申请、准备等因素,决定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项目申报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必须有政策依据,必须符合我区经济发展实际。
(二)必须量力而行,结合财力状况安排资金。
(三)必须公开公正,项目确定实行联合会审、科学决策的筛选机制。
三、项目具体安排情况
按照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关于安排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凤巩领〔2022〕8号)要求,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87万元安排用于产业发展2个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如下:
(一)2022年凤泉区大块镇新旺现代牧场建设项目43万元(省级资金43万元)
责任单位:大块镇人民政府
(二)2022年凤泉区耿黄镇东张门村标准化厂房项目144万元(省级资金144万元)
责任单位:耿黄镇人民政府
四、监督电话
举报电话:12317 0373-3918197
电子邮箱:fqcznyg@126.com
凤泉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