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凤泉区医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 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2-08-23 15:37 浏览量:
关于新乡市凤泉区医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联系电话:0373-3099629
通讯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北街122号(邮编4530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凤泉区大块镇卫生院 | 新乡市凤泉区医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 | 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新秀路539号 | 新乡市天之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凤泉区大块镇卫生院拟投资27008万元,建设新乡市凤泉区医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项目位于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新秀路539号。主要产品医疗综合楼、康养综合楼、办公楼、门卫房,设置医疗和康养床位230张,配套建设地埋式污水处理站、餐厅。主要设备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16排ct、DR数字影像设备、数字胃肠X光机、移动式DR、DSA引导介入治疗系统、普通彩超、心电、普通彩超、电子肠镜、多功能手术床等。 | 废水: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污水处理站处理,餐厅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应进入污水处理站,达标后排入大块镇污水处理厂。 废气:污水处理站工序废气采用生物除臭设施+15m排气筒,确保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限值、《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中表3的要求。餐厅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排气筒,确保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 固废: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废包装暂存后定期外售。一般医疗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污泥在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 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和室内布置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