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天鸿选矿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2000吨铜铝颗粒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 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2-07-20 17:07 浏览量:

关于河南天鸿选矿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2000吨铜铝颗粒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

       联系电话:0373-3099629

       通讯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北街122号(邮编4530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天鸿选矿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天鸿选矿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2000吨铜铝颗粒项目

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块村营村

新乡市天之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河南天鸿选矿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建设河南天鸿选矿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2000吨铜铝颗粒项目,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块村营村 ,占地1800m2。主要产铜颗粒、铝颗粒、磷酸铁锂、石墨粉主要设备撕碎机破碎机U型铰刀气流分选集料器粉碎机直线筛旋振筛研磨集料器等。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废气:撕碎、破碎、筛分、气流分选及包装工序采用二次密闭负压收集+脉冲除尘器+15m高排气筒。确保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有组织排放浓度3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速率0.15kg/h15m排气筒);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中其他涉气工业颗粒物浓度不高于10mg/m3的限值要求。

固废: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收集尘作为成品外售

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和室内布置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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