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鑫森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只镍氢电池迁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 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2-07-05 17:12 浏览量:

关于新乡市鑫森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只镍氢电池迁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

       联系电话:0373-3099629

       通讯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北街122号(邮编4530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乡市鑫森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乡市鑫森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只镍氢电池迁建项目

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小块村西

新乡市一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新乡市鑫森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建设新乡市鑫森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只镍氢电池迁建项目,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位于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小块村西,占地1800m2。主要产镍氢电池主要设备搅拌机拉浆炉对辊机分切机清粉机点焊机软化机卷绕机自动装配生产线等。

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均不外排

废气:配料采用真空上料机上料,上料机尾气通过排气管道进入袋式除尘器治理,清粉工序位于二次密闭操作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入袋式除尘器最终通过1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确保满足《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固废: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

危险废物:不合格电池、废极片边角料、除尘器收集尘、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等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和室内布置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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