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东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线供热锅炉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2-02-24 10:17 浏览量:
关于新乡市东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线供热锅炉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联系电话:0373-3099629
通讯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北街122号(邮编4530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乡市东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 新乡市东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线供热锅炉技改项目 | 新乡市新秀路中段 108 号 | 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乡市东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线供热锅炉技改项目拟投资100万元,建设新乡市东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线供热锅炉技改项目,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位于新乡市新秀路中段 108 号,占地面(现有场地不新增)2。主要产品为锅炉技改。主要设备为锅炉本体、低氮燃烧器、电控箱等。 | 废水:原有方式。 废气:锅炉工段采用低氮燃烧器+8m 高排 气筒。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2089-2021)。 固废:无 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和室内布置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