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凤政办〔2021〕11号
发文机关: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15日
成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凤政办〔2021〕11号+关于做好2021年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 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1-09-15 10:01 浏览量: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区九届人大次会议和区政协次会议期间,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献言献策,共向区政府提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68件,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提案)117件。为切实认真做好今年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诉求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咨政建言、集中民智、实施监督的有效形式和加强民主法建设的重要渠道。认真办理好建议、提案,是政府部门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环节。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办理效率、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办理建议、提案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分管办理工作,指定职能科室和人员具体承办,切实做好办理工作。

二、创新方式,健全机制,确保质量

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创新办理方式,加强办前分析和调研,扎实制定办理工作方案,为办理工作奠定基础要建立健全办理机制,调动各方面参与办理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办理任务顺利完成。要加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提升满意度。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应该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要认真解决落实;对应予解决但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制定工作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不具备条件或有关政策规定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

三、规范程序,严格时限,力求实效

严格承办、转办、协办工作程序承办单位接到建议、提案后要逐件清点、核对、签收。若认为交办意见确有不妥应于接到建议、提案5个工作日内分别与人大选工委、政协提案委以及督办中心联系,提交书面改办申请,经同意后退回,不得拖压搁置或自行转给其他单位办理。

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办理。协办单位在收到建议和提案之日起1个月内将办理意见告知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统一答复并说明协办单位意见。

多个单位共同承办的建议、提案,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能,分别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同时也要互相沟通、协商一致,不能互相推诿。

严格遵守办理时限。所有建议、提案须在2021920日前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委员。各承办单位要坚持办完一件、答复一件严禁突击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重新办理并于1个月内再次答复。个别情况复杂限期内无法办理结束应在限期内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解释清楚并向政府办公室、人大选工委或政协提案委提交延期办理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最迟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

按照规定格式和程序认真答复。承办单位要在答复件首页的右上角标明办理结果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标明;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标明;因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不解决或留作参考的用“C”标明。

所有建议和提案的答复都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对人大确定的重点建议、政协确定的重点提案,答复代表、委员之前须报分管副长审定。

四、强化督查,及时总结,尽职履责

区督办中心将与区人大、区政协有关委室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共同督促办理工作的落实,适时通报办理情况,对办理进度快、质量好的单位提出表扬对无故延误期限或办理差的单位给予批评。

  

附件:1.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文格式

        2.承办单位答复政协委员提案的办文格式

      3.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812    

 

 

 

 

 

 

 

 

 

附件1

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文格式

 

 

凤泉区       局(委、办)文件

 字〔                              签发人:      

办理结果:

 

对区届人大次会议

  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印  章)

   

联系单位及电话:

人:

邮政编码:

附件2

承办单位答复政协委员提案的办文格式

 

 

凤泉区       局(委、办)文件

   字〔                           签发人:

办理结果:

 

对区政协次会议

  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印  章)    

       

 

联系单位及电话:

人:

邮政编码:

附件3

人大代表建议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征询意见表

 

建议

编号


提案编号


满意

基本

满意

不满意

承办

单位





 

 

 

 

 

 

 

 

 

 

代表(委员)签名:         

     

1.承办单位请将本表与复文一并交给代表、委员。

2.请代表、委员在满意程度的三项中,选择其中一项在下面的空格中打“√”

3.具体意见填在意见栏中,内容较多可加附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