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鹏辉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PE保护膜扩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1-12-03 15:15 浏览量:

新乡市鹏辉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PE保护膜扩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

       联系电话:0373-3099629

       通讯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北街122号(邮编4530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乡市鹏辉包装有限公司

新乡市鹏辉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PE保护膜扩建项目

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东郭村新秀公路南侧

新乡市一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新乡市鹏辉包装有限公司拟投资600万元建设新乡市鹏辉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PE保护膜扩建项目,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项目位于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东郭村新秀公路南侧占地面3000m2。主要产品为纸箱、纸盒、PE膜品主要设备为覆膜机贴面机压痕机钉箱机打捆机保护膜涂布机分切机复卷机保护膜涂布机分切机复卷机等。

废水:生活污水前期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待管网接通后,排入大块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废气:涂布废气经密闭式集气罩收集,烘干废气经烘箱收集后入负压密闭管道,一并通入“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化装置”治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10kg/h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要求的其它行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80mg/m3,去除效率70%的要求。

固废: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执行。废边角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出售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桶装后,在危废暂存间临时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和室内布置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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