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人民政府凤泉区滨河北路公里建设工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1-11-08 16:45 浏览量:

关于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人民政府凤泉区滨河北路公里建设工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

       联系电话:0373-3099629

       通讯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北街122号(邮编4530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人民政府

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人民政府凤泉区滨河北路公里建设工程项目

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

新乡市蓝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人民政府拟投资420万元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人民政府凤泉区滨河北路公里建设工程项目,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项目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2。主要产道路

废水:施工营地设置移动环保厕所,生活污水收集后定期清运;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定期清扫、洒水,减少道路二次扬尘;运输车辆采用加盖蓬布和湿法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禁止”和“三包”;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和扬尘防治预算等制度。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固废: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建筑垃圾运至送往市政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桶,定期由环卫部门送往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

噪声:1、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设备保养。2、加强管理,要求夜间、午休严禁使用高噪声设备,道路施工时安装声屏障。确保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同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及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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