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平凡商贸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1-10-18 17:00 浏览量:

关于新乡市平凡商贸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

       联系电话:0373-3099629

       通讯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北街122号(邮编4530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乡市平凡商贸有限公司

新乡市平凡商贸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塑料制品项目

新乡市凤泉区产业集聚区纵四路东侧,凤辉路北侧

新乡市蓝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新乡市平凡商贸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建设新乡市平凡商贸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塑料制品项目,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项目位于新乡市凤泉区产业集聚区纵四路东侧,凤辉路北侧占地面1200m2。主要产塑料薄膜主要设备为吹塑机收卷机混料机裁切机撕裂机空压机打包机等。

废水:生活污前期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凤泉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排入凤泉区污水处理厂

废气:挤出吹塑工段采用集气罩收集+车间密闭二次负压收集+活性炭吸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确保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要求。

固废: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进行控制废包装袋暂存后定期出售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在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

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和室内布置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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