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情况公告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1-08-13 10:49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管理,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2021年衔接推资金使用调整情况公告公示如下:

  一、调整依据

  根据凤泉区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的《中共凤泉区委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凤泉区2021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调整安排的通知》(凤农领发〔2021〕6号)文件要求,将新财预〔2021〕143号中省资金1011.2万元及区级资金198万元重新调整安排用于基础设施项目2个、公益性岗位项目1个、其他类项目2个、产业扶贫项目2个,共计4大类7个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如下:

  1、2021年凤泉区潞王坟乡多向模锻产业项目追加231万元(中央资金231万元)

  责任单位:潞王坟乡人民政府

  2、2021年凤泉区耿黄镇南鲁堡村大棚无土栽培项目380万元(中央资金380万元)

  责任单位:耿黄镇人民政府

  3、2021年凤泉区大块镇王小屯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150万元(区级资金150万元)

  责任单位:大块镇人民政府

  4、2021年凤泉区潞王坟乡金灯寺污水管网项目391.72万元(中央资金342.72万元、省级资金21万元、区级资金28)

  责任单位:潞王坟乡人民政府

  5、2021年凤泉区公益性岗位项目36.48万元(中央资金36.48万元)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6、2021年凤泉区潞王坟乡后郭柳村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10万元(区级资金10万元)

  责任单位:潞王坟乡人民政府

  7、2021年凤泉区潞王坟乡西同古村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10万元(区级资金10万元)

  责任单位:潞王坟乡人民政府

  二、监督电话

  凤泉区财政局:

  举报电话:0373-3918197

  电子邮箱:fqcznyg@126.com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凤泉区财政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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