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支持我区防汛救灾、灾后重建政策明细汇总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1-08-11 09:35 浏览量:

  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支持我区防汛救灾、灾后重建政策明细汇总

  一、缓缴降低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一是受洪灾影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险3个月,缓缴期满后根据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可予以延长,但缓缴执行期应在2021年内;二是继续落实降低养老、失业、工伤费率政策,实施期限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办公地点:凤泉区区府路建行二楼,联系人:郝淑娟,联系电话:0373-3098288 13460486893。

       二、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组织起来就业的额度最高50万元;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的额度最高300万元,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创业者,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可累计使用3年。扩大反担保范围,在国企、央企的在职职工、各类生产经营正常的私营业主等具备偿还能力的反担保人纳入担保范围的基础上,将有固定收入来源且具备有担保能力的自然人纳入反担保范围。对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办公地点:凤泉区市场东街老医院内西侧,联系人:赵春苹、朱慧慧,联系电话:0373-3918836 18303667716 15893855088。

        三、做好企业用工招聘一是灾情期间不间断的为企业进行招工服务,将企业的缺工信息持续发布在各网络公众平台,招工信息可报送凤泉区人社局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二是举办“抗灾情稳就业”“2021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专场网络招聘活动;三是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可登录新乡人事人才网(www.xxrsrc.cn)参加网络招聘进行招聘、求职活动。办公地点:凤泉区区府路与锦园路交叉口司法局6楼,联系人:郝欣雨,联系电话:0373-3918205 15518089246。         四、鼓励开展职介服务鼓励我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求职者就业和企业用工搭建平台,重点为受灾地区开展职业中介服务,为企业提供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等服务。全面落实职业介绍补贴,对受灾群众实现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介绍1个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联系单位和个人,新乡道一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高燕,19513570919;河南泽德劳务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启军,15670556066;河南竖能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联系人:窦全海,13353662858。办公地点:凤泉区区府路与锦园路交叉口司法局6楼,联系人:刘政顺,联系电话:0373-3918205 13523733457。

       五、扩大就业见习规模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未就业16-24周岁社会青年提供就业见习岗位,帮助提高工作技能,积累实践经验,有求职意愿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就业见习可在我区14家企事业单位进行就业见习(见附件)。办公地点:凤泉区区府路与锦园路交叉口司法局6楼,联系人:郝欣雨,联系电话:0373-391820515518089246。

       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就业意愿和培训要求的受灾群众加强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免费培训。有就业意愿和培训要求的受灾群众可联系以下单位,新乡市远大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联系人:朱运香,13603931183;新乡市华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联系人:王丽娜,18937377238。办公地点:凤泉区区府路与锦园路交叉口司法局6楼,联系人:刘政顺,联系电话:0373-3918205 13523733457。

      七、稳定企业劳动关系支持受灾情影响的企业在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采取协商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脱岗培训等方式稳定劳动关系。引导受疫情和灾情影响的企业积极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办公地点:凤泉区市场东街老医院内西侧,联系人:丁恒,联系电话:0373-3808011 13938763870。


  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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