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泉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集体和个人的公示公告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1-07-05 15:39 浏览量:

  根据市级小康社会先进评选有关工作安排,区政府结合区发改委、区统计局(小康社会工作牵头单位)开展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审核,产生了“凤泉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见附件)。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5日起至7月9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区发改委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广昌,联系电话:0373-3918178,电子信箱:fengquanqufagaiwei@126.com,联系地址:凤泉区行政办公楼203室。

  附件:凤泉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凤泉区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


附件:凤泉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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