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书香南师科技有限公司新乡育才实验学校项目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1-05-31 15:51 浏览量:
审批意见: 凤环审[2021]25号
新乡市凤泉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书香南师科技有限公司新乡育才实验学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书香南师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北峰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伏光(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11353743509370479)编制的《河南书香南师科技有限公司新乡育才实验学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区党政信息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结论,原则批准该《报告表》,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生活废水、实验废水经和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处置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凤泉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食堂油烟采取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效率为95%),实验室废气采取通风橱和换气扇。 3、噪声:空调外机、食堂排烟风机等采用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 4、固废: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及时清运;废弃土方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31.782t/a、氨氮:3.178t/a、SO2:0/a、NOX:0t/a。 四、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 五、项目完工后,需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由凤泉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监管。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如果今后国家、省、市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或技术规范,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经办人:吴运鳌 公 章 2021年5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