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河南书香南师科技有限公司新乡育才实验学校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1-05-26 16:47 浏览量:
关于拟河南书香南师科技有限公司新乡育才实验学校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联系电话:0373-3099629
通讯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北街122号(邮编4530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书香南师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书香南师科技有限公司新乡育才实验学校项目 | 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纬十路北 | 河北峰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书香南师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45000万元,建设新乡育才实验学校项目,其中环保投资921万元。项目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纬十路北,占地面133356m2。 | 废水:生活废水、实验废水经和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处置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凤泉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食堂油烟采取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效率为95%),实验室废气采取通风橱和换气扇。 固废: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及时清运;废弃土方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噪声:空调外机、食堂排烟风机等采用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