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乡市日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1-04-16 17:27 浏览量:
关于拟新乡市日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联系电话:0373-3099629
通讯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北街122号(邮编4530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乡市日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新乡市日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橡胶、塑料类汽车用配件三千万及橡胶管一千万件扩建项目 | 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大块村西 | 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乡市日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建设新乡市日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橡胶、塑料类汽车用配件三千万及橡胶管一千万件扩建项目,其中环保投资17.8万元。项目位于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大块村西,占地面积3500m2。主要产品汽车配件。主要设备为自动抽真空平板硫化机、自动平板硫化机、注塑机、立式注塑机、密炼机、开炼机、密炼机上辅机系统、¢90内胶挤出机(16D)+直管子机头、测径仪(国产)、1.5米胶管冷却水槽、针织机、牵引机(胶管专用)、2.5米红外烘干机、速度调节摆杆、¢90外胶挤出机(16D)+T型机头(抽真空)、立式硫化罐等。主要原料为天然橡胶、丁腈橡胶、三元乙丙橡胶、硅橡胶、炭黑、氧化锌、促进剂、软化剂、轻质碳酸钙、过氧化二异丙苯、ABS、PP、PE、PVC、PA、色母等。 | 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设备间接冷却排污水、冷却槽冷却排污水采用含油废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循环利用不外排。 废气:注塑车间注塑挤塑工段采取活性炭脱吸附+催化燃烧联合处理装置+15m排气筒,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同时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中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的有关要求。橡胶件硫化车间硫化工序采取依托现有2#橡胶硫化车间生物滴滤+活性炭脱吸附+催化燃烧联合处理装置+15m排气筒,混炼车间混炼工序采取除油器(1台)+袋式除尘器(1台)+活性炭脱吸附+催化燃烧联合处理装置+15m排气筒,橡胶管车间橡胶管成型工序和橡胶管硫化工序采取依托现有2#橡胶硫化车间生物滴滤+活性炭脱吸附+催化燃烧联合处理装置+依托现有,确保非甲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01)表5要求和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中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的有关要求; 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标准。 固废: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进行控制,橡胶边角料、橡胶废料和不合格产品外售回收厂家,塑料废料和不合格产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分离的油污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 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和室内布置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