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凤泉湖引黄调蓄工程建设管理局新乡市凤泉湖引黄调蓄工程共渠节制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1-02-08 17:23 浏览量:
审批意见: 凤环审[2021]14号
新乡市凤泉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凤泉湖引黄调蓄工程建设管理局新乡市凤泉湖引黄调蓄工程共渠节制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凤泉湖引黄调蓄工程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上报的由新乡市蓝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贾志鹏(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7035410352016411801000553)编制的《凤泉湖引黄调蓄工程建设管理局新乡市凤泉湖引黄调蓄工程共渠节制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区党政信息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结论,原则批准该《报告表》,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 2、废气:扬尘采用在工地四周设置围护栏;土方开挖时适当洒水,降低扬尘;保持施工场地、进出道路以及施工车辆的清洁;避免露天堆放起尘物;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三包”和“两个禁止”;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监控设备与视频监控,并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网。 3、噪声:施工期载重汽车、推土机、挖掘机、自卸汽车等单体声级在85-100dB(A),采取合理安排施工场地、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标准要求;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水闸运行、水流冲击产生的噪声,通过在河道两岸进行绿化种植树木,起到降噪美化的作用,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2类要求,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进行控制。生活垃圾定期换位部门清运处置、沉渣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回填。 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SO2:0/a、NOX:0t/a。 四、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 五、项目完工后,需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由凤泉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监管。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如果今后国家、省、市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或技术规范,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经办人:吴运鳌 公 章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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