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1-01-13 14:58 浏览量:
2021年上级提前下达凤泉区专项扶贫资金722万元,根据《新乡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0万元;
2.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42万元;
3.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0万元;
4.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0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1022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申请项目、准备等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项目申报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必须有政策依据,必须符合我区经济发展实际。
二是必须量力而行,结合财力状况安排专项资金。
三是必须公开公正,项目确定实行联合会审、科学决策的筛选机制。
三、资金分配
1.2021年凤泉区小额信贷贴息项目60万元(中央资金60万元)
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2.2021年凤泉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28万元(中央资金28万元)
责任单位:凤泉区扶贫办
3.2021年凤泉区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项目6万元(中央资金6万元)
责任单位:凤泉区扶贫办
4.2021年凤泉区大块镇设施农业高效种植项目215万元 (省级资金215万元)
责任单位:大块镇人民政府
5.2021年凤泉区潞王坟乡多向模锻产业项目713万元(中央资金56万元,省级资金127万元,市级资金230万元,区级资金300万元)
责任单位:潞王坟乡人民政府
四、附件

以上公示内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凤泉区财政局:0373-3918197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fqcznyg@126.com
凤泉区财政局
2021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