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公示(第三批)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0-11-20 16:01 浏览量: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92号)及《关于实施河南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43号)文件精神,现对凤泉区11家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1.河南省新乡市第七化工有限公司 5月、6月、7月以工代训65人,每人每月200元,其中8人享受2个月补贴共3200元,57人享受3个月补贴共34200元,合计37400元。
2.新乡爱康建材有限公司5月、6月、7月以工代训125人,每人每月200元,其中7人享受1个月补贴共1400元,3人享受2个月补贴共1200元,115人享受3个月补贴共69000元,合计71600元。
3.新乡市华东制管有限公司8月、9月以工代训14人,每人每月200元,14人享受2个月补贴共5600元,合计5600元。
4.新乡市口口妙食品有限公司8月、9月以工代训54人,每人每月200元,其中12人享受1个月补贴共2400元,42人享受2个月补贴共16800元,合计19200元。
5.新乡市七星钎焊科技有限公司9月以工代训43人,每人每月200元,43人享受1个月补贴共8600元,合计8600元。
6.新乡市盛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月、6月、7月以工代训25人,每人每月200元,其中2人享受1个月补贴共400元,2人享受2个月补贴共800元,21人享受3个月补贴共12600元,合计13800元。
7.大商集团(新乡)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凤泉分公司5月、6月、7月以工代训8人,每人每月200元,8人享受3个月补贴共4800元,合计4800元。
8.新乡市鑫源制管有限公司8月、9月以工代训10人,每人每月200元,10人享受2个月补贴共4000元,合计4000元。
9.新乡市阳光电源制造有限公司5月、6月、7月以工代训45人,每人每月200元,其中2人享受2个月补贴共800元,43人享受3个月补贴共25800元,合计26600元。
10.新乡西玛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5月、6月、7月以工代训151人,每人每月200元,其中3人享受1个月补贴共600元,3人享受2个月补贴共1200元,145人享受3个月补贴共87000元,合计88800元。
11.新乡市华正散热器有限公司5月、6月、7月以工代训97人,每人每月200元,97人享受3个月补贴共58200元,合计58200元。
以上共计:637人,338600元,公示期为3天。
监督电话:0373—3918839
新乡市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0日

